《教育部关于推行实施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的通知》
[align=center]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行实施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的通知》的通知渝教体卫艺〔2008〕28号[/align]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委直属中小学校,市教科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进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丰富中小学大课间操活动内容,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落实,教育部组织编制了《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现将教育部关于推行《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应充分认识实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好本辖区所属学校的宣传、培训、日常开展及检查评比工作,切实加强大课间体育活动的规范管理。
二、《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是学校课间操活动的主要内容,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及季节变化,将实施系列广播体操与学校自编操相结合,使学校课间操内容更加丰富多彩。
三、为提高学校实施《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的积极性和学生做操的自觉性,市教委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2009年春季对学校实施系列广播体操的情况开展评比检查,并将评比检查方案报我委体卫艺处,以确保《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在我市中小学校高质有效的推广实施。
四、为确保我市中小学校今年秋季顺利实施《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我委将于近期组织市级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做好对所辖学校体育教师的集中培训工作。
五、各区县教委及学校对实施《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所需DVD、音乐CD及教学挂图等,可集中在当地新华书店购买。
二○○八年九月九日
[align=right]主题词:教育 体育 转发 通知
抄送:教育部体卫艺司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9月9日印[/align] 教育部关于推行实施《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的通知
教体艺函[200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丰富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形式和内容,为广大青少年学生提供科学的锻炼手段,我部组织创编了《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决定自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推行实施。
《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是在借鉴第一、二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实验,针对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研制的。本套系列广播体操由“七彩阳光”、“希望风帆”、“舞动青春”、“放飞理想”等四个操组成,具有鲜明的教育性、健身性、科学性、适应性、艺术性和新颖性。
中小学生广播体操是学校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锻炼习惯、进行集体主义教育的有效形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中小学生广播体操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学校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的宣传、培训、教学、比赛、评比等推广和实施工作,切实加强大课间体育活动的规范管理,促进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广泛开展。
教育部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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