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评选南通市学校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学校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如何产生的?这是我们体育教师非常关心的问题.现转发南通市学校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通知供大家参考.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近几年来,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快速发展,学校体育在“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下,加强学校体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育人质量,有效促进了学校体育健康和谐发展。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市教育系统和广大学校体育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动南通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市政府拟在6月底召开的全市体育工作会议暨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上,并将以市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全市学校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切实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等法规政策;
2.重视学校体育课程改革,体育教学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保证学 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体育课开课率达到100%;
3.积极开展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做到时间、内容、场地器材、人员四落实;
4.建立健全学生体育竞赛制度,每年定期举办运动会,传统体育竞赛活动;
5.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率达90%以上;
6.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配足配齐体育教师;能合理计算体育教师工作量,工资待遇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
7.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并有科研成果。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学校体育和各项政策、法规,热爱学校体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精神强。
二、连续从事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体育教学,行政管理、教科研工作5年以上,有较高的社会影响者。
三、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以及良好组织协调、教学和教科研能力。
四、积极承担体育教学、行政管理、教科研等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在课堂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运动训练和竞赛、科学研究以及行政管理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三)评选表彰的名额为:
全市学校体育工作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45名(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评选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推荐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方式进行。
(二)评选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先进个人要优先考虑长期在基层和一线、工作成绩显著的人员。先进个人中各级领导干部的比例不超过25%。
(三)评选要注重工作实绩。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或荣誉,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评选要按规定进行公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对象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中反映出确有不适宜推荐情况的,不得申报。
(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对象要认真填写《南通市学校体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二)和《南通市学校体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三),其中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要求主题鲜明、事迹突出、内容翔实、文字简练。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填写《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汇总表》。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须将以上材料于2008年6月22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三、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南通市学校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南通市学校体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本次评选表彰工作是全市教育系统的一件大事,各级体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计划和安排,依据评选条件,按照程序认真开展评选和推荐,保证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通过评优能够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工作激情,发展区域学校体育,才是本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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