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少年体育反兴奋剂的对策探讨
:shifty: [font=仿宋_GB2312][size=4][color=Blue]中国青少年体育反兴奋剂的对策探讨摘 要:运用文献综述和分析对比的方法,对作为特殊主体的青少年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现存状况和发展态势加以分析,对影响青少年生活圈中相关主体的归责认定及青少年自我保护和抵制使用兴奋剂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做学理、法理上的探讨。在青少年侵权行为涉及主客体的损害和赔偿方面,提出允许相对受害人能够寻求弥补精神损害补偿的民事诉讼救济,通过构建多种预防救济和教育先行方面的控制,使的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持续发展得到有力保障。
关键词:青少年体育、救济、侵权、预防和教育
Chinese adolescent Sports Anti-doping countermeasure discussion
Abstract: By means of literature summary and contrastive analysis, this paper studies on the special subject, the adolescents, about the actuality and the evaluative situation of using doping in their athletic sports. It also discusses how to cognizance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relevant persons who affects the adolescents in their lives and tries to find the effective way to help the adolescents to self-protect and reject doping, by academic and nomological perspective. For the act of tort related to the damage and compensation, this paper thinks the relative victim should be allowed to appeal for the redress of common pleas to make up the compensation for the spiritual damage .Establishing the approaches of various preventive relief and take educational control the first can provide efficient guarantee for the adolescents’ healthy growth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Keyword: adolescent sport, relief, tort, prevention and education
多年来各国际组织和各国奥委会长期致力于反兴奋剂的斗争,不仅仅因为它违背了奥林匹克公平竞争的精神,更因为使用兴奋剂会给人的身体带来严重的副作用,损害人的呼吸、循环与生殖系统等机能,更有甚者会造成死亡。因此各个组织纷纷采取严厉的管制和处罚措施,其目的就在于维护竞技体育运动的公平性,同时保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尽管至今我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来研究使用兴奋剂的问题,但一直都是偏重于科学研究,例如详细解释一些特殊药物增进人体机能的功效,以及研发检测运动员体内出现的禁用物质的方法。这种重视反兴奋剂科学研究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但其忽视了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即对反兴奋剂自我保护和维护个人权利渠道的保护研究,特别是对作为体育运动未来发展的青少年体育运动主体的法律教育研究的缺失,使得青少年使用兴奋剂出现了蔓延的态事,以至使兴奋剂大肆横行于体育赛场之中,使得我们将其灭绝的愿望变成了奢望[1]。鉴此,我们有必要对作为体育运动基石的青少年体育使用兴奋剂的各种影响因素,对如何预防和教育青少年正确认识和自我抵制使用兴奋剂做学理上、法理上的深入分析和理性思考。
一、现阶段中国反兴奋剂的发展状况
兴奋剂自80年代传入中国以来便以疯魔的姿态出现在各种比赛之中,其强大的变异和渗透能力使得我们为之震惊,于是道魔之战便由此而生。“三严方针”概括了中国政府和体育界对兴奋剂问题的基本立场。反兴奋剂十年来,中国在反兴奋剂法律建设方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1995年以颁布《体育法》作为惩治兴奋剂的根本大法。随后不断出台多部综合法规性文件,如《国家体委关于加大反兴奋剂工作力度的意见》、《关于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暂行规定》、《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暂行)》、《反兴奋剂条列》等。同时在其他法规中不断开始制定各类相配套的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为中国反兴奋剂工作起到了强大的保障作用。与此同时在管理方面开始不断建立统一的反兴奋剂体制,形成了体育主管部门领导、协调、监督,中国奥委会组织实施,全国性单项体育组织积极参与并各负其责的基本框架[2]。在检查制度方面逐步建立了专门的检查机构和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检查人员队伍,制定并实施了日臻完善的检查计划,较大幅度地增加了每年的检查数量,不断加强了赛外以及对重点运动项目的兴奋剂检查。反兴奋剂制度和管理的不管完善,在威慑和遏制兴奋剂的使用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可是正当我们为刚刚取得的成绩稍感宽慰之时,却发现其已悄然若变发展动态开始从竞技体育转向学校体育,从体育竞赛转向学校体育招生考试,从高水平运动员转向青少年业余运动员,它已不再满足寄生于高层次的竞技体育赛场之上,而是贪婪的奔向层面更广阔、基础更宽泛的——青少年体育[3]。
二、中国青少年体育中使用兴奋剂的状况
随着近年来兴奋剂不断在青少年体育运动中蔓延开来,有越来越多参加不同项目比赛和体育活动的青少年因为各种原因开始涉足使用兴奋剂。山东省、广东省、北京市等地方高考体育加试和民族传统、运动训练体育单招的考试中近年来陆续发现学生为获取升学机会而使用兴奋剂[4]。《羊城晚报》曾报道广东江门一高中生长期使用兴奋剂而猝死于足球场之上[5]。2002年震惊全中国的沈阳市体育运动学校为在省运会上取得好成绩而有组织地集体给数十名青少年运动员注射违禁药物。城运会、大运会、全国中小学生运动会等各类运动会中也已陆续查出以青少年为主体的运动中开始大肆使用兴奋剂[6]。从以上已查明的事件中可以看出校园兴奋剂已成蔓延之势,青少年使用兴奋剂已由功利为目的向以药物依赖和药物滥用发展,已由个人隐蔽使用兴奋剂的行为开始转向集体公开使用。
三、青少年违法使用兴奋剂的相关主体分析
青少年体育运动主体的运动年龄一般在5-18岁之间,在这一学习基础阶段是获取体育基本技能知识的关键时期。因此作为培养其体育技能形成的学校、老师、教练、俱乐部等主体对其观念的形成至关重要。这一阶段不但是影响青少年价值观的关键时期,也是影响青少年使用兴奋剂的初始认识阶段,这些相关主体构成了青少年生活圈的主要部分,来自这些人的影响和左右对青少年日后使用兴奋剂的主观认识也最为直接和最为突出。这 不错的文章,记得以前也有我们学校的硕士做这方面的论文,针对高考的考生,呵呵。
等仔细看一下再交流,无论如何我们不能让兴奋剂进入这个年龄段,出现普及化和低龄化的趋势!
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