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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语木然 发表于 2008-3-25 03:12 PM

教师VS公务员:“借腹生子”到“投胎转世”

文/常轩

最近在社会话语中,“公平”一词再次提升为焦点。人大上,一些代表提案,针对教师待遇问题要求教师列入公务员。于是有些媒体开始策动广大教师进行投票。一时间风风火火,着实让一些教师宣泄起多年积压的愤慨来了。网络的力量的确不可估量,极具煽动之能事。其焦点绕来绕去躲不过“经济”二字。

教师待遇问题、生存困境问题是长期困扰尤其是困扰中小学教师的问题,这也是教育改革无法规避的问题。长期以来,教育改革改而不革,不仅没有为新世纪初的中国教育事业呈现出繁荣之景,也加重了教师之困。

中国社会,与教师职业最相近而可比的,无外乎公务员。而恰恰近几年公务员的日子一好再好,境遇一好再好,这种一好再好让多数非公务员颇不是滋味:汗水得比你多,钞票比你少;压力比你大,地位比你小;年龄比你小,面容比你老……于是抱怨终成呼声:要改变教师待遇,向公务员看齐。但是雷声很大,雨点很小,呼吁多年,教师境遇依然没有质的改变。有人以为根本在于教师还不是公务员。教师公务员化的提议终上了人大的舞台。我们不难看到教师寻求社会公平的艰难之路。如果说教师享受公务员待遇言之有理,那么教师列入公务员序列未免让人匪夷所思。如今面对教师列入公务员的提案,我们值得去三思一下。

第一,待遇问题需要相关福利与政策进行相应改善,而不是用一种身份化为另一种身份来解决的。教师与公务员分属两种职业,承担两种社会功能与责任,把教师列入公务员是一种身份的转让。其带来的不仅仅是待遇的问题、经济的问题,还会带来诸如社会认定,地位改变,职业形象等问题。这些将如后遗症般袭扰今后的教师,甚至会影响到教育事业本身。虽说教师的待遇也好地位也好需要提高,但是需要教师丧失独立的职业身份而“借”公务员之名才能达到目的么?这是一种变相的“寻租”行为。在教师追求社会公平的同时,这种“寻租”行为亦表达了追求手段的不公平性。

第二,公务员无非是个替罪羊。我们的传统文化造就了我们的社会生活中会不自觉地去比较与他人的付出与得到。如若今天是工人的待遇空前得好,而且一好再好,也许有人还会提出把教师列入工人序列。当下,我们会很容易看到不同群体的巨大差异,在我国阶层的区分依然明显而且矛盾诸多。但这不意味着改变一群人的境遇需要把A群体与B群体整合。而是更要倾注于力量建立健全福利、保障等制度,配套实施监督监管机制,相对体现社会公平。规避加剧的“寻租”行为。

第三,公务员是政府系统中职业,而教育不是政府能够包办的。教育的问题需要用教育的规律和手段来解决。长期一来,自上而下的政府教育改革心有余而力不足,行政职能干预教育过多往往使教育改革隔靴搔痒。基层教师始终无法获得自主权和改革参与权。教育与政府行政职能的适当分离,使教育追寻“自由、公平”之道才是方向。而这依赖于权限放宽的背景下,有引导地自下而上的教育改革行为。教师队伍公务员化,无非会使教师受限于政府职能身份之下,而更加丧失自主权和话语权。这对教育改革的加深是大不利。

从教师享受公务员待遇的借腹生子之说,到教师列入公务员序列的投胎转世之意,都强烈表达了教师队伍的朴素渴望,但是,作为守望在一代又一代青少年身边的“布道者”,我们应当警醒的是我们真正的使命与责任,我们追求公平是正当的,追求我们的需要与愿望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这种追求不能用交换职业身份与职业操守作为代价。我们应当把守职业的底线,维护师道尊严。在这一底线的基础上追求社会的认同与境遇的改善。教师的社会地位需要职业的强势,与教育事业的复兴来做后盾。

石语木然 发表于 2008-3-25 03:21 PM

这是我在论坛上第一篇署名的帖子。我知道帖子发出来会有很多人来“骂”。我也深知在众多的中小学教师队伍里,体育教师的境遇更加危机。但是,依然署名发来,权当做一次“鲶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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